佛学大辞典
接口调用 意见/报错
登录 / 注册
佛学大辞典

佛学大辞典

关键字:


四法界

摘自:三藏法数 - 明·一如等 撰
更多:https://www.bmcx.com/
[出华严法界观] 法界者。一切众生身心之本体也。法。轨则也。界有性分二义。若约事说。界即是分义。谓随事分别故也。若约理说。界即是性义。谓诸法性不能变易故也。以此性分互相交络。则成理事无碍法界。以理融事。一一融通。则成事事无碍法界也。一事法界谓诸众生色心等法。一一差别。各有分齐。故名事法界。(分齐者。限量也。)二理法界谓诸众生色心等法。虽有差别。而同一体性。故名理法界。三理事无碍法界谓理由事显。事揽理成。理事互融。故名理事无碍法界。四事事无碍法

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:诚华便民查询

1、长按上方二维码,保存至手机相册;
2、进微信扫一扫,从相册中选择识别二维码。
联系我们
接口调用 | 联系我们
CopyRight © 2004-2024 便民查询网 All Rights Reserved
闽ICP备2020022420号-1 闽B2-20210351
闽公网安备 3501110235067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