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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执受

摘自:唯识名词白话辞典 (唯识名词白话新解) - 于凌波居士著
即是有感觉的意思。亦即被心、心所法所执持的众生之身体。反之,则称无执受、非执受。俱舍宗认为有生命即有执受,因众生之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五根,与色、香、味、触等四境,合之为九界,共为心与心所法所执持,且亦为心与心所法之依处,故称为有执受。此五根、四境即有情众生的‘有根身’,亦即有执受的依身,为众生现在世的身体。有执受之‘受’,意谓有根身能产生觉受‘痛、痒等之感觉、感受’。然唯识宗则除俱舍宗所说的觉受外,认为‘执受’另有‘安危共同’的意义,即除‘有根身外,含藏于阿赖耶识中的种子亦为有执受,而与阿赖耶识同安共危。安,指善趣;危,指恶趣。种子及有根身的安危,即是阿赖耶识之安危。相互之间,命运等同而休戚与共,故称安危共同。《成唯识论述记》卷三本载,执为摄、持之义;受为领、觉之义。若就觉受之义而言,则有根身为执受,种子及器界为非执受;此即上记《俱舍论》之观点。然若就安危共同之义而言,则有根身及种子为执受,器界为非执受;此即唯识宗之主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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